周裴,男,体育学院2017级社会体育专业学生,学号:2015135108。
该同学自2019年6月实习至今未到学校报到。多门课程不及格,未取得学分共计61学分。
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:
(一)未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累计达到60学分以上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;
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;
(五)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;
现予以告示,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——2019年11月27日,如有异议请与湖北文理学院体育学院学工办曾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18771530189。
体育学院学工办
2019年11月20日